太原法院系统开展“信用修复”“强制报告财产”专项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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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3日讯(记者王佳 实习生胡锦鑫 王碧莹)8月2日下午,记者从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截至今年10月31日,太原法院系统将开展“信用修复”“强制报告财产”专项活动。
    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李雄飞表示,太原法院系统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结合执行工作实际,从8月2日至10月31日,在全市法院开展“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修复”的专项行动。针对已履行完毕的失信被执行人,经申请后出具自动履行证明书、信用修复证明;针对暂时履行困难且配合法院执行工作的,暂停适用信用惩戒措施。通过开展“信用修复”专项行动,持续优化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发展环境,充分刺激民营经济生机活力,给诚实而不幸的被执行人以生存发展空间,激励被执行人积极主动履行义务。
    据悉,在采取“信用修复”柔性措施解决“执行难”的同时,太原法院系统始终坚持“强制性是执行工作基本属性”的工作理念,严厉打击规避执行行为,切实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开展“信用修复”专项行动的同时,还将开展为期3个月的终本案件“强制被执行人报告财产”专项行动。活动期间,将集中打击拒不报告财产和虚假报告财产行为,对拒绝报告、虚假报告或无正当理由逾期报告财产的被执行人,依法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予以罚款、拘留。
    为了给民营经济营造良好稳定的发展环境,太原法院系统将灵活运用善意文明执行理念,通过“刚柔并济”执行措施精准执行,最大限度实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执行工作有力度、有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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