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看点:太原获全省最多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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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任晓明)去年12月,太原市区优良天数占比九成以上。2月8日,省生态文明建设和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因去年12月空气质量改善明显,太原获奖励145.86万元。

此次环境空气质量奖惩,主要考核三项指标: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PM2.5、二氧化硫。单项指标同比改善或者优于全省平均值,均可获得奖励。因我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下降以及PM2.5、二氧化硫浓度均同比改善,分别被奖励64.19万元、68.43万元、13.24万元。根据实时监测数据,太原、大同、朔州、晋中、忻州、临汾、吕梁等7个市获得奖励,其中太原市获得的奖励资金最多,为145.86万元。阳泉、长治、晋城、运城等4个市被扣罚,运城市被扣罚最多,为686.5万元。

去年12月,太原市区优良天数为29天,优良率为93.5%,优良天数同比增加3天。重污染天数0天,同比减少1天。6项污染物中,有5项同比下降,分别是:二氧化硫浓度16微克每立方米,下降33.3%;PM2.5浓度38微克每立方米,下降26.9%;二氧化氮浓度45微克每立方米,下降18.2%;一氧化碳浓度1.3毫克每立方米,下降13.3%;PM10浓度92微克每立方米,下降7.1%。有1项同比上升,臭氧浓度74微克每立方米,上升17.5%。

环境空气质量奖励资金,按照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可统筹用于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方面的项目,包括大气污染防治重点项目、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和监管基础能力建设、相关科学研究等。

关键词: 环境空气质量 二氧化硫 综合指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