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生态环境局:确保疫情医疗废物“日产日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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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9日讯(记者张剑雯)近日,太原市生态环境局发出通知,对医疗废物处置时限、暂存时间等提出具体要求。其中明确,要确保疫情医疗废物24小时内运送至处置单位,做到“日产日处置”。
    太原市生态环境局明确,生态环境部门要强化与当地城管环卫、卫生健康等部门的沟通联动对接,及时掌握辖区疫情形势变化和医疗废物及涉疫垃圾产生、收运、处置情况,切实督促医疗废物和涉疫垃圾收运处置单位在按照卫生健康部门的有关要求,做好收集转运车辆、处置设施消毒和工作人员个人防护前提下,适当增加收运频次,确保疫情医疗废物24小时内运送至处置单位,做到“日产日处置”。

关键词: 生态环境 个人防护 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