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速读:太原力推晋中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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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7日讯(首席记者栗美霞)晋中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是原文化部于2010年6月批准设立的,全国首批、山西唯一的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近年来,太原市委、市政府按照《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管理办法》,秉持“保护优先、整体性保护、见人见物见生活”理念,在推动晋中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
设立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在非遗项目集中、特色鲜明、形式和内涵保持完整的区域进行整体性保护,是我国非遗保护进程中探索实践的一种重要保护理念和方式。据了解,晋中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以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为核心,范围包括晋中全境和太原、吕梁两市的8个县(区、市),共19个县级行政区域,其中包括太原市所辖的晋源区、小店区、清徐县、阳曲县等4个县区。在工作实践中,太原市通过完善建设机制、建立四级名录体系、加大传承人保护力度等,使与非遗相关的自然环境、文化遗产及特殊的文化空间、场所、生活空间等多种自然和文化形态得到了协同保护。
完善建设机制。太原市按照保护区总体规划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成立太原市晋中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指导、协调、推进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的建设工作;印发《太原市晋中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工作制度》,切实加强太原市对晋中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推进,增进组成部门和涉及地域间的协同配合;统筹协调相关县区明确建设和管理各项任务,成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配备工作人员,落实财政资金,掌握验收标准。
建立四级名录体系。在普查摸底的基础上,经过推荐、评审、公示等程序,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公布县级非遗名录460项,市政府公布市级名录7批共160项。经过向国家、省积极申报,太原市先后有晋剧、太原锣鼓等18个项目被列入国家级名录,傅山拳法等66个项目被列入省级名录。目前,具有太原地方特色的优秀传统文化项目基本列入了国家、省、市、县四级代表性名录,实现了分级保护。
加大传承人保护力度。支持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开展授徒传艺、教学、交流等活动,积极为传承人履行传承义务创造条件。同时积极组织代表性传承人参加文旅部、省文旅厅、太原市举办的各类培训学习和传播交流活动。
开展抢救性记录工程。运用文字、图片、音像、多媒体等方式对非遗项目进行真实、系统、全面的记录,运用现代技术对非遗项目传承区域、历史渊源、表现形态、文化价值和濒危状况进行数字化处理、记录和保存,拍摄编辑制作了一批非遗项目抢救性资料。
太原市还坚持把非遗合理利用和景区建设有机融合,依托国家级非遗项目建设了东湖醋园等5个国家级4A级景区,依托省级非遗项目建设了中华傅山园等4个国家级3A级景区,“文化生态保护见成效,锦绣太原非遗谱新篇”品牌效应逐步显现。
下一步,太原市将进一步做好太原市晋中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的日常建设和管理工作,促进晋中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真正成为“遗产丰富、氛围浓厚、特色鲜明、民众受益”的文化生态保护区。